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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合同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法律2.27W
什麼情況下合同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什麼情況下合同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情況下合同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合同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重大誤解,是指誤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時,對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項存在着認識上的顯著缺陷。
2、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顯失公平,是指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構成要件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種不對等違反公平原則,超過了法律允許的限度;受害人是在缺乏經驗或緊迫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