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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大東街道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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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大東街道結婚證
廣州市結婚領證需要什麼資料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1—3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1—3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1—3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