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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如何索要賠償

法律2.48W
車禍後如何索要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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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索要賠償如何收集證據


1、書證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賠中涉及的書證主要包括:事故認定書、病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票據及清單、收入證明、暫住證、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拖車費票據、停車費票據、交通費票據等。

2、物證:受損的物品,如要求賠償的應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應在雙方在場情況下或請第三方見證情況下拍照保存。

3、證人證言: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尋找事故現場的證人到庭作證。

4、鑑定結論:車輛損失費鑑定書、傷殘鑑定書、誤工時間或護理時間的鑑定書等。

5、視聽資料:可以是事故發生時現場製作的照片、錄像、錄音或者是電子眼拍攝的監視記錄。

相信大家都知道,車禍後證據的收集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產生糾紛的時候,若沒有有效的證據,那麼處理的結果就有可能對當事人不利。由於處理車禍的時候會涉及到車禍現場的清理等等,因此需要儘快的收集好相關證據,以免證據被滅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