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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出工傷鑑定賠付的醫藥費

法律1.94W
個人提出工傷鑑定賠付的醫藥費
個人醫藥費用報銷的問題

個人醫藥費用報銷


工傷職工報銷個人醫藥費用的範圍:已備案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在自己選擇備案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費用;經批准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費用;工傷職工國內探親或在外地舊傷復發治療(只能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費用;因公出差期間因工傷所致的急診、急救的費用。


報銷個人醫藥費用須報送下列資料: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保單位的探親、出差證明或相關醫院的證明,出院小結(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後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製章或税務部門監製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此時也是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否則就無法進行報銷。而具體可以報銷哪些醫療費項目,這方面的內容律師365小編也一併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