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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婚姻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2.81W
構成婚姻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婚姻的條件有哪些
合法的婚姻應具備下列條件:
1、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願;
3、男女雙方均無配偶;
4、男女雙方無直系血親關係或者無三代旁系血親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