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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訟

法律1.2W
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訟
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保護機關


消費者權益保護機關有兩類:即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


行政執法部門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衞生監督管理部門、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要職責是:


(1)通過對市場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制止違法經營,防止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


(2)通過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各種市場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為消費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費環境。


(3)通過對廣告的監督管理,查處虛假廣告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合法權益。


(4)通過商標管理,查處商標假冒行為,為消費者選購優質商品創造條件。


(5)通過制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打擊和查處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6)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二)保護組織


1.消費者組織


即消費者保護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從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總稱。消費者組織是消費者運動發展的產物,是消費者行使結社權的結果。消費者組織具有以下幾個特徵:它是一種社會團體, 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宗旨, 不以營利為目的。


2.消費者協會


中國消費者協會,是中國廣大消費者的組織,是一個具有半官方性質的羣眾性社會團體。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地方各級消費協會,是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經過民政部門核准登記而設立的,因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消費者協會的任務有兩項,一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二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我國法律規定消費者協會有七項職能,即: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國際消費者組織中影響較大的有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IOCU”和歐洲消費者同盟機構“BEUC”。


權利和義務都是統一的,作為消費者更多時候是關注其權益,畢竟很多時候消費者的權益都是受到了損害的。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視消費者的義務。而要是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產生了爭議,可以向有關機構尋求保護,比如行政執法機關、行業主管部門、當地消費者協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