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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乘客開車門撞到人誰的責任

法律1.3W
出租車乘客開車門撞到人誰的責任
出租車乘客開車門撞到人誰的責任
出租車乘客開門撞人按照乘客與司機有無過錯以及各自的過錯程度來分別承擔責任。
如果出租車司機在指定位置停車並且提醒乘客開車注意安全,那麼司機不承擔責任。
如果司機完全盡到義務的情況下,雙方都有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