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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或損壞如何離婚

法律1.04W
結婚證丟失或損壞如何離婚
結婚證丟失或損壞如何離婚
(一)協議離婚
在結婚證丟失後,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兩種途徑進行協議離婚。
第一種途徑是攜帶身份證到頒發結婚證的婚姻登記處(結婚窗口)查找結婚登記檔案,由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當事人雙方帶着户口本、身份證、查檔證明和三張大兩寸合影相片到當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到存檔的婚姻登記部門補發結婚證。補好結婚證後,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證。
第二種途徑是無需補辦結婚證,直接選擇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便可辦理離婚登記。
(二)訴訟離婚
如果是起訴的一方丟失或者損壞了結婚證,起訴的一方可先到原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找婚姻檔案,或者委託律師去民政局調取結婚檔案。由民政局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來證明雙方的婚姻關係。準備好上述材料後,起訴離婚的一方便可拿着本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起訴書到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