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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交易費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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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交易費用的方式
如何減少專利轉讓的費用

對於從事高科技研究,或從事發明創造、專利研究的人來講,假如你已經取得了經營成果,並且申請了專利,你是準備出賣專利,還是自己辦企業?如果是辦企業,是辦個人獨資企業還是辦合夥企業?我們從節税角度來分析一下哪一個選擇更為有利。


如果你想轉讓專利,假設你的專利權的轉讓收入為20萬元,那麼你將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應納所得税;20萬×(1-20%)×20%=3.2萬元。


税後利潤=20萬-3.2萬=16.8萬元。


個人實際取得收入16.8萬元,因為專利轉讓為一次性收入,那麼你將不會有第二次。


如果你是希望這項專利能給自己今後相當長時間都帶來收益的話,還是選擇投資經營為好。如果是個人投資建廠經營,那麼你只要籌集建廠資金,然後就可通過銷售產品取得收入。


由於新建企業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減免税優惠,而且你的專利權不是轉讓,所以在自己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單獨為專利支付税收。因此在税收負擔上,你所要負擔的僅僅是流轉税、企業所得税,從而你的收入與税收負擔之比,必然優於單純地繳納專利權收入的個人所得税。


如果你無力獨立經營,那你可以與他人合夥經營,你出技術,對方出資金,建立公司制企業,雙方只要事先約定好專利權佔企業股份的比重,就可以根據各自佔有企業股權的比例分配利潤。


假定你的專利權折股20萬元,那麼這20萬元將在一定期限內分攤到產品成本中,通過產品銷售收回。除了企業應負擔的税收外,你僅需要負擔投資分紅所負的税收額,而股票在你沒轉讓之前是不需負擔税收的。這樣,你還可以得到企業利潤或資本金配股所帶來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你所要負擔的税收是有限的,而且是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負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