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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期間什麼情況可以抓人

法律1.68W
偵查期間什麼情況可以抓人
偵查期間什麼情況可以抓人
公安機關進行經濟偵查期間,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 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 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 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 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 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