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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來確保土地徵收的公益性

法律2.34W
用程序來確保土地徵收的公益性
農村土地徵收的程序
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告知徵地情況——確認徵地調查結果——(確有必要時)組織徵地聽證——批准徵地方案(同時批准供地方案)——徵地公告——徵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聽取被徵地人意見——補償安置方案聽證——批准徵地補償方案——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與行政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