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轉讓協議書
建房協議書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該項集資房位於廣元市利州區東壩辦事處雪峯村四組。此房坐北向南,一幢共五層,設計為一梯一户一套住房。甲方負責辦理村民自建房屋的修建手續,甲方保證修建房屋的質量安全可靠,符合國家標準,在建房中因資金不足,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建,乙方集資 元,房屋建成後,甲方將該房屋四樓住房一套(四室兩廳兩衞一廚),建築面積為了130平方米(包括樓梯公攤面積)分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益,雙方經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方交付給乙方為清水房,甲方應在乙方入住前保證水、電、有線電視暢通,若安裝天燃氣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安裝天燃氣。入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集資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該房屋三至五層樓修建資金為了15萬元整(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整)。 (二)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協議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建房集資款1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
2、餘款50000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待集資房修建竣工
驗收合格後,甲方交付乙方房屋鑰匙時,乙方支付餘款給甲方。 3、如甲方不能按時向乙方房,甲方將負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的違約金。 四、房屋保修責任
(一)乙方住宅房屋的建築質量由甲方終生負責維修,所造成的乙方財物損壞時,由甲方全權負責。
(二)五年內如出現水電有線電視或天燃氣等凡屬於線路安裝問題由甲方負責安裝與維修,並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非正常使用除外)。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但必須協助乙方維修,在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及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由甲方引起的該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受理並承擔一切民事訴訟責任及其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或乙方行為集資違反本協議,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違約金按集資房屋款總額的20%計算。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一)向廣元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仲裁不服,可向房產所屬地的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
(一)廣元市利州區東壩辦事處雪峯村一組,甲方的( )樓住
房,因乙方集資修建應擁有產權,享有永久性居住權,房屋抵押,可買賣,可轉讓。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今後電、氣設施更新,由甲乙雙方按佔樓層比例承擔費用。 (三)若甲方建房地有政策性變動(如拆遷等),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房屋變遷或損壞,乙方應享有與甲方同等的補償條件或賠償條件(包括房屋款和此房劃撥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
(四)雙方必須保證對方有乾淨安全的生活環境,不得製造噪音、煙霧等有損壞生存環境的事,且共同維護安全,預防火災,甲乙雙方應保證上下樓梯暢通,夜間路燈明亮。
(五)甲方應保證乙方人車暢通,附屬工程由甲方負責除資修建(圍牆路、綠化)。院內面積甲乙雙方享有同等使用權,系無償使用。但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規劃管理。
(六)房屋產權證如國家政策可以辦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產權手續,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八、交房時間:甲乙雙方協商為90天(2010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交房時間順延;如因人為原因,甲方違約,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集資房屋款總額的20%計算。
九、以上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共同商榷,一經雙方簽字蓋手印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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