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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財產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法律2.79W
侵犯財產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侵犯財產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侵害的客體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財產所有權由財產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項基本權能組成。
2、客觀方面表現非法佔有、挪用、毀壞公私財物。
侵犯財產的行為表現多種多樣,但基本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是以各種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搶劫、搶奪、盜竊、詐騙、敲詐勒索、哄搶和侵佔等;
二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多數犯罪是一般主體,如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少數犯罪是特殊主體,要求由具備一定身份的人員構成,如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4、侵犯財產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該故意是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的。所謂“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指明知是公共的或者他人的財物而意圖把它非法轉歸已有或者歸第三者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