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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至耳朵全聾單位應該配助聽器嗎

法律3.27W
工傷傷殘至耳朵全聾單位應該配助聽器嗎
工傷傷殘至耳朵全聾單位應該配助聽器嗎
1、如果需要配助聽器,可以在治療工傷的醫院要求配發,費用由工傷保險基本支付
2、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如果公司沒有給你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由公司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