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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賠償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法律1.76W
精神損害賠償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1、侵權行為。在此需要總結的是我國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中侵權行為侵犯的權利範圍。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保護的權利客體範圍是人身權和特殊條件下的財產權。人身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和監護權等身份權,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中將隱私也作為一項重要的人格權益加以保護。


2、主觀過錯。過錯作為民事侵權責任構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中也具有同樣的地位,所謂“無過錯無責任”,即一般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主觀條件要求侵權行為人具有主觀上的過錯。


3、損害結果。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成立的條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後果一定要是“嚴重的”。實踐中,精神損害後果的嚴重與否,不僅成為精神損害賠償主張是否成立的關鍵,其嚴重程度更成為判斷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重要標準之一。


4、因果關係。這要求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前因後果的必然聯繫。應當注意,在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中,因果關係具有其特殊性。這是因為精神損害具有強烈的專屬性,精神損害的痛苦是因為侵權行為直接作用於受害人而產生。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瞭解下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原則與標準,精神損害賠償符合侵權賠償的構成要件,對基本的法律知識明白之後呢,就可以明確民事權利的意義。在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特別注意因果關係的存在,或許有些責任,您不懂得話,會遭遇很多問題的連鎖反應,希望大家可以認真閲讀,敏感點特別注意就行,如果有哪些不知道的要點,可以諮詢律師365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