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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沒有日期有效期

法律2.79W
欠條沒有日期有效期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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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有效期多久

  簡單地説:如果指借條的有效期,那沒有限制;如果指借條受法律保護的期限,從未主張過權利的,那是20年。如果已經主張過權利的,那從主張之日,受法律保護期限是2年。  一、受法律保護的期限,其實指的就是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是什麼意思?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就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對其民事權利給予保護的權利的法律制度。  2、《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二、根據上述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的計算應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係,按照《民法通則》第88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包括兩種情況:  1、明確拒絕履行,訴訟時效從拒絕時起算;  2、消極不履行(如債權人給債務人寫信要求履行義務,債務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且給其必要的準備時間(又叫寬限期)屆滿後債務人仍未履行的,視為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訴訟時效應從寬限期屆滿時開始計算。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後,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要再次重新開始計算,且中斷次數法律上並無限制,可以多次中斷。也就是説,在開始計算時效的2年中,只要權利人又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又同意履行義務,則這2年的訴訟時效就以再次主張權利或再次同意履行義務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應特別注意: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應以有證明力的方式進行,如書證請求,有證人在場等,權利人對此負有舉證責任,要防止空口無憑而難以查證的現象,否則訴訟時效不能中斷。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綜上所述,如有證據證明曾經主張過權利的,則以主張之日起計算2年訴訟時效;如無證據證明,則適用20年時效期間,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內可隨時直接起訴。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張權利後,又超過2年才起訴或者再次向對方提出要求的,則超過訴訟時效,有可能喪失勝訴機會。當然就算不能勝訴,但借條還是有效的,只是法律不保護了而已,對方如果願意還,當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