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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大了撫養費嗎

法律3.28W
小孩大了撫養費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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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給付孩子撫養費的四大困惑

導讀: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當然已滿16歲的孩子有勞動能力能夠自食其力,那麼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確定撫養費的數額,需要考慮給付方的經濟條件。一般來説,是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但是,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撫養費?根據司法解釋,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一、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幾時?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2、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二、成年的子女還需要父母拿撫養費嗎?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三、什麼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四、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撫養費?根據司法解釋,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