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時有財產沒有處置

法律2.59W
離婚時有財產沒有處置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對家庭共有財產怎麼處置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綜上所述,一個家庭中總會有些財產,其中有的還是家庭成員共有。如果以後分家,可能要分配財產。作為主持分配的一方,應當草擬一份協議書,也可以是分配説明書,裏面寫清財產分配的具體方案,由各家庭成員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