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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官司鑑定費

法律2.41W
交通事故打官司鑑定費
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訴訟您要先準備一份訴狀和有關的基礎證據,然後到事故發生地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後會安排開庭具體審理您的案件,已給您一個合理合法的結果。當然這其中還有許多細節問題以及證據的收集整理問題,這個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您需要做的材料準備,你能準備多少就多少:


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 。(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鑑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鑑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 。(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是可以獲得相應金額的賠償的,如果經過雙方的協商是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選擇到法院進行起訴解決。一般來説發生交通事故進行起訴的律師訴訟費用原告人也就是當事人需要承擔一部分,被告人也是需要承擔相應比例的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