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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樣鑑定青傷害

法律1.99W
咋樣鑑定青傷害
青傷害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輕傷量刑標準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故意傷害,除了對人體的重傷害外,還包括了輕傷和輕微傷這兩種情形。輕傷和輕微傷區別的主要標誌就是看其傷口能不能自行修復。輕傷主要採取簡單的包紮等醫療手段便能很快痊癒;而輕傷就不同,需要專門的治療。


3、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規定: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