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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權頂層設計

法律1.78W
中國股權頂層設計
改革頂層設計關注效率而忽視社會公平

《國務院關於同意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批覆》(國函【2005】88號)提出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制度創新、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使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成為產權清晰、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切實減輕主辦國有企業負擔,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創造條件。在試點的基礎上,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妥善解決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問題,並適時在全國推開。


在總體指導目標中,國家僅僅將廠辦大集體作為國有企業減負和增效的一種手段,沒有考慮到廠辦大集職工權益的維護。國家改革的思路實際上還是注重國企經濟效率的提升,而對社會公平和人的福利水平的提升關注不夠。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出台而開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