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農民耕地房基地可抵押貸款

法律2.12W
農民耕地房基地可抵押貸款
耕地變為房基地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