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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糾紛

法律3.12W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糾紛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1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大部分地方,並沒有建立宅基地建房發證制度,因此,如果,在他人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沒有產權證書,不能進行分割,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先解決使用權的問題,等拿到產權證後再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