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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是不是安全投入資金

法律2.05W
工傷保險是不是安全投入資金
東莞工傷保險待遇是不是改了

東莞將從今年1月1日開始調整工傷傷殘津貼,調整方案按照普遍調整與傾斜調整結合,調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5.5%左右確定,調整額度將在9月底發放到位。


工傷傷殘人員人均提高5.5%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文件規定,調整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傷殘津貼,在2017年1月1日後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


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傷殘津貼之月起發放。


調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5.5%左右確定。本次調整加發的傷殘津貼隨同傷殘津貼一併發放,所需資金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支付。省人社廳發佈文件規定,今年9月底將調整的傷殘津貼足額發放到位。


增加的傷殘津貼一次性發放


此次調整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


普遍調整為每人每月定額加發71元。2016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再按本人調整前傷殘津貼月標準的3.2%予以加發;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再按本人依法核定傷殘津貼月標準的3.2%予以加發。


傾斜調整為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傷殘津貼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傷殘津貼年度調整基數。


根據普遍調整、傾斜調整的辦法調整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傷殘津貼仍低於2486元/月的,按照2486元/月的標準予以發放。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內首次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核定的傷殘津貼仍低於2486元/月的,按照2486元/月的標準予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