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沒領結婚證生下孩子怎麼離婚

法律1.21W
沒領結婚證生下孩子怎麼離婚
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怎麼離婚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條例》公佈實施以前同居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條例》公佈實施以後同居的,是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財產分配和子女撫養等問題參照適用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婚姻登記條例》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