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社保的四大焦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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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囑的六大問題和四大誤區
摘要:在實際辦理業務中,經常碰到辦理遺囑的六大問題和四大誤區。 在實際辦理業務中,經常碰到辦理遺囑的六大問題和四大誤區: 一、辦理遺囑的六大問題 1、遺囑形式不合法。由於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最終導致遺囑無效或糾紛不斷,訴至法院後,最終按照法定繼承予以分割的情況。 2、處分他人財產的部分無效。如一套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先去世了,沒留有遺囑,妻子自立遺囑將該房屋全部歸大女兒所有,其實,妻子的遺囑已經侵犯了丈夫的權利,因為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應先分出一半為妻子的,另一半為丈夫的遺產,妻子無權全部處分,她只能處分自己享有的份額,這種情況下訂立的遺囑,僅對自己享有份額部分的處分是有效的,對其他共有人部分的處分是無效的。 3、沒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樣的遺囑內容都有可能導致無效。 4、自書遺囑與公證遺囑有衝突的,以公證遺囑為主。 5、受益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遺囑無效。 6、財產涉及到共有財產,辦手續時應與共有人協商,如何來變更有關的財產所有權。 二、辦理遺囑的四大常見誤區 1.兒女們不到齊,遺囑沒法立。只要所立遺囑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有效,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徵得兒女或其他繼承人的同意。 2.只要是遺囑人的兒女就一定每人有份。遺產歸誰所有完全憑遺囑人的意願,不受血緣的限制。 3.不贍養老人的兒女本不應分得遺產,所以無需立遺囑。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雖然我國《繼承法》中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在分配遺產時應少分或不分,但證據的取得是非常困難的,經常由於無法證明而使這些“不孝”子女仍然分得遺產,而不會喪失繼承權或完全分不到。 4.父債子償。這種説法跟遺囑相關,其實是個誤區。從法律角度講,這種説法是不成立。法律規定:債權人死亡後,由繼承其遺產的人,在其繼承的範圍內進行歸還。比如説:甲欠乙10萬,甲沒有其他財產,甲有個兒子丙,丙未繼承到甲的任何財產,那麼按照法律,丙一分錢債務也不用償還給乙。-
傷情鑑定在哪裏做
傷情鑑定在哪裏做1、委託人領取傷殘鑑定結論後,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傷殘鑑定結論由委託機構(如公安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2、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或補充鑑定,相關鑑定費用(如會診費、鑑定費)由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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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通知存款,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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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訟遺產繼承份額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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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傷殘鑑定標準2024
最新傷殘鑑定標準2024是怎樣的?在我們日常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天災人禍,常見的有交通事故或者工傷。當遇到意外後,我們需要對受傷者進行傷殘鑑定,那麼,最新傷殘鑑定標準2018是怎樣的?傷殘等級一般分為一級到十級,其鑑定標準主要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