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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起訴離婚不判

法律1.05W
什麼情況下起訴離婚不判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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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離

您好,強制執行離婚的條件一般有三:
1,雙方分居長達一年以上,其中一方能拿出證據證明一年以內雙方未行夫妻之實,即成條件.
2,家庭暴力,被施暴一方取照片,醫療鑑定,錄音等實質證據出示,可成條件.
3.其中一方掌握對方出規或重婚或不能維持婚姻生活的證據,可成條件,如:賭博,性功能障礙(但女方不能生育不包括在內),精神病或外傷引起的生活不能自理等.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等

達成上述任何一個條件,即可申請強制執行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