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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離婚,但是被對方起訴了,是不是不出庭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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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離婚,但是被對方起訴了,是不是不出庭就可以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不想離婚,但是被對方起訴了,是不是不出庭就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
如果不出庭,你首先失去了一次表達自己真實想法的機會,會讓法官覺得你不想去挽回這段感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所謂缺席判決就是,你不到場的情況下,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材料和認定的事實來對案件作出裁判。
所以,你不出庭,只要原告有證據證明你們感情破裂,法官也一樣可以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