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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錢給對方對方借條丟失

法律1.75W
還錢給對方對方借條丟失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還錢給對方對方借條丟失怎麼辦喃?

把錢還給他時,要求給你寫個收條就可以。
有收條就不怕欠條了,可以在收條上標註欠條已經丟失作廢。怕出麻煩,可以找無利害關係的人做個見證人。
而且欠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即使好幾年後他拿出欠條要求還錢,可以提出已經訴訟時效,而且沒對方無時效中止中斷的證據的話,一樣不受法律保護。這就是還錢給對方對方借條丟失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