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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隱私權法

法律2.13W
個人隱私權法
個人隱私
他們發表文章是用的名字是化名,然後報道的人寫的是“本報特別報道組”沒有寫清誰報道的,這個我怎麼辦,去直接找誰啊?找報社啊?而且對我的隱私事情報道的很詳細,説的一點事情都沒有少。太氣憤了!他們這麼做是不是真正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