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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的登記程序

法律1.13W
專利權的登記程序
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程序是什麼

1.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專利權質押合同的登記管理部門,具體工作由協調管理司(以下簡稱協調司)負責。

2.登記申請文件齊備且費用交納完畢之日為受理日。

3.協調司將受理後的申請文件輸入“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數據庫”,進行管理。

4.如需補正,通知當事人根據《補正通知書》限期補正。

5.逾期不補正、補正不合格或出現不予登記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

6.對登記申請所涉及的專利權進行檢索,確認其在質押期間的法律狀態。法律狀態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7.自受理日起15日內(不含補正時間),協調司對登記申請作出審查決定。對不予登記的,向當事人發出《不予登記通知書》,並説明理由。對準予登記的,向當事人及國家知識產權局流程管理部門發出《准予登記通知書》,進入各審查部門相應的授權後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