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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撫養權歸誰

法律1.43W
沒領證撫養權歸誰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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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沒領證撫養權歸誰?

一、雙方沒領證撫養權歸誰?首先要明確的是,這種狀態屬於非法同居,只能提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當然孩子應屬非婚生子,但和婚生子享有同樣的權利。如果有孩子,並且兩週歲以內,原則上判決給女方扶養;如果兩週歲以上,根據對孩子成長最有利原則判給一方扶養,一方負責支付一定的撫養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確定撫養權和撫養費,以及探視事宜。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三、繼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麼?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子女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綜上所述,日常生活中雙方沒有領證在一起生活的,屬於同居,因此生育子女的,應該算非婚生子女。按照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和合法生育的子女享受同等權利,雙方沒領證撫養權的歸屬,要結合具體情況,如果子女在兩週以內,應該讓女方撫養。如果大於兩週歲,則雙方應當本着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