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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算是聚眾鬥毆

法律2.62W
幾個人算是聚眾鬥毆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聚眾鬥毆幾個人才算是犯罪

第一,聚眾鬥毆罪中的 “眾”應該理解為鬥毆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達到三人以上。聚眾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任何一方未達到三人以上就否認聚眾鬥毆的存在,有放縱犯罪的嫌疑,不利於打擊此類犯罪。因此,達到三人以上的一方即可構成本罪。另一方因為缺少“聚眾”的要件而不構成本罪;

第二,如果雙方均未達到三人以上,即使雙方人數相加達到三人,也不能構成本罪,而只能認定為一般的鬥毆行為,如果在鬥毆中有其他犯罪發生,則可認定為其他犯罪,如故意傷害等。因為,至少一方聚眾三人以上實施鬥毆才能達到聚眾鬥毆罪所要求的侵害公共秩序的程度;第三,糾集者是否包括在“眾”之內,取決於糾集者有無親臨現場指揮或參與鬥毆,若有親臨現場則應計算在內,反之,則不包括在內。另外,雖然我國刑法只處罰聚眾鬥毆罪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不處罰一般參加者,但一般參加者仍應計算在聚眾人數之內,成為量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