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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到底怎樣界定

法律1.45W
故意毀壞財物罪到底怎樣界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到底怎樣界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所謂“數額較大”,一般是指毀壞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以上不滿2萬元。

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

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

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

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