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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投資組織方式是什麼

法律3.08W
私募股權投資組織方式是什麼
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方式

1、最佳方式:首次公開上市(IPO)退出


IPO是最理想的和使用最多的退出方式,因為通過這種方式一般能取得最大的收益。首次公開上市(IPO)是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證券監管機構的審核後在證券市場公開出售其股份給公眾投資者,IPO包括境內IPO和境外IPO。


2、中等方式:併購退出


兼併收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其他企業保留或者消滅法人資格。相對於受讓方來説叫兼併收購,而相對於出讓方來説叫股權出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企業的股東,可以通過出讓所持股份給收購方以謀求資本增值以退出企業。


3、保守方式:股權回購退出


管理層回購主要是企業的管理層收購企業的股權,大多數股權回購採取這種方式,這樣就降低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管理層也重新獲得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權。


4、最差方式:清算退出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後,處分公司財產以及了結各種法律關係並最終消滅公司人格的行為和程序。清算分非破產清算和破產清算,非破產清算適用《公司法》,破產清算適用《破產法》。


關於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上述小編已經為大家詳細介紹了,總體上就是分為最佳方式:首次公開上市退出;中等方式:併購退出;保守方式:股權回購退出和最差方式,清算退出,這些方式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不過小編還是建議大家選擇股權回購退出這種方式,比較這種方式是比較保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