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組織賣血罪應該怎樣斷定
非法組織賣血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分
本條第1款的規定,非法組織賣血罪是行為犯。但《獻血法》第18條又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採集血液的;
(2)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
(3)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那麼,如何理解兩種法律規定之間的關係,對於區分罪與非罪至關重要。
(二)本罪與強迫賣血罪的界限
兩罪在主體上都是一般主體,必須是年滿16週歲的人才能構成;主觀上都是出於故意,即明知自己行為的性質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客體上都直接侵犯了國家對獻血工作的管理制度。但它們又有明顯的不同:
(1)客體不完全相同。非法組織賣血罪沒有侵犯賣血者的人身權利,而強迫賣血罪則侵犯了賣血者的人身權利。
(2)客觀方面不同。非法組織賣血罪中的被組織者是自願賣血的,而強迫賣血罪中的賣血者則是被迫的;本罪表現為組織行為,而後者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的行為。
(三)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界限
兩罪都是血液方面的危害公共衞生罪,主觀上都出於故意,客觀方面也表現出一定的相似之處,主體都是一般主體,客體也基本相同,但二者是有明顯區別的:
(1)犯罪對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對象只能是血液,不包括血液製品;後者的對象不僅包括血液,還包括血液製品。
(2)行為方式不同。本罪表現為將血液作為商品加以出賣而破壞無償獻血制度,後罪表現為沒有采供血液資格或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資格而非法進行採供或製作、供應而破壞採供血以及血液製品管理制度。
(3)本罪是行為犯,後者是危險犯,必須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才能構成犯罪。
(4)本罪的主體在理論上屬於組織犯,後者的主體在理論上屬於實行犯。
-
交通五級傷殘賠償標準2024
五級傷殘賠償標準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6個月=40816元;2.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70%支付;3.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
-
常州農村房屋買賣糾紛
農村房屋買賣糾紛首先如果是農村房屋,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不能買這個房屋的,你們之間的買賣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本集體經濟成員,那麼可以買農村房屋。房屋和地的關係是,地隨房走,房隨地走,也就是買房就包括買地。至於起訴期限,要看對方的訴訟請求,如果是告你們...
-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辦,酒駕致人傷亡
酒駕致人死亡怎麼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辦,酒駕致人傷亡”的解答如下:酒駕致人死亡屬於交通肇事,一般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實際判刑得看具體情況。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
-
什麼是嚴重超載
超載多少人是嚴重超載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一般是超過核定可載人員20%,並處罰金。“機動車所有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是處罰條款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二)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