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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可以退還是訂金可以退

法律2.31W
定金可以退還是訂金可以退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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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訂金退還?是定金可以退還是訂金可以退?

在法律上講,定金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定金擔保,合同履行後,這部分金額抵作應給付的部分價款,起到預付款的作用。此定金非訂金,是不能夠退的,但是有3種情況是可以退的。一、在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即不具備預售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其與購房者約定的購房定金是無效的。根據《合同法》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不論雙方是簽訂《認購協議》,也不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二、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謊稱已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須對此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購房者定金外,還應該賠償購房者利息等資金損失及有關財產損失。三、在開發商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只約定了購房者拒絕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便無權要求退還所交付定金,購房者則可以該約定有失公平為由,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該約定,要求開發商退還所支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