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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以後交給誰

法律1.9W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以後交給誰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以後的流程

(一)核對鑑定結論


看鑑定的結論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二)估算賠償數額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


(三)處理賠償事宜


1、用人單位服從工傷認定


勞動者可以進行兩級鑑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社保基金支付部分按行政支付出現要求支付,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遭受拒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不服仲裁結果,15日內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服裁決,30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若法院撤銷裁決,勞動者在15日內提起訴訟。之後經過一審、二審後獲得工傷賠償。


2、用人單位不服工傷認定


勞動者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得到撤銷工傷認定或得到相關賠償。


如果説單位已經積極的為員工提交了工傷鑑定的相關材料以後,作為被鑑定人來説接下來就是要在傷情穩定以後,配合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等鑑定結果出來以後,及時的向用人單位對自己索賠的事宜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