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吉林省吉煤工傷認定賠償

法律2.03W
吉林省吉煤工傷認定賠償
吉林省工傷待遇提高標準是什麼

近日,我省印發了《關於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對工傷人員待遇標準進行了調整,提升幅度為近年來最大,全省工傷人員的獲得感隨之大幅提升,這也是我省連續第六年提升工傷人員待遇標準。


調整待遇的範圍:2017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工傷,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的人員,需要注意的是已經終止工傷保險關係人員不在調整範圍。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一級傷殘每月增加236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225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214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203元,五級傷殘每月增加192元,六級傷殘每月增加170元。


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員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員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員每月增加134元。


供養親屬撫卹金調整標準: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支付。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執行此調整標準。執行時間從2018年1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