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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收遺產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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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收遺產税的原因
不收遺產税的國家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財產所有者死亡後留下來的財產都徵税,只是徵收的税種有所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徵收印花税。對贈與行為的文件、不動產和證券的轉讓書據徵收印花税。如馬耳他對國內的不動產和證券要徵收印花税;巴布亞新幾內亞對贈與的文件徵收5%的印花税;百慕大羣島按死者財產價值依5%一15%的三級累進税率徵收印花税。  

第二種是對死者課徵的遺囑認證税。在澤西島沒有遺產税和贈與税,對死者課徵的遺囑認證税按第一個10000英鎊徵50英鎊,其餘部分按0.5%計徵。愛爾蘭對超過10820愛鎊的遺產徵收2%的遺囑認證税。  

第三種是對繼承遺產所得的收入徵收資本所得税。如以色列,沒有遺產税和贈與税,但對繼承的遺產或接受的捐贈,在財產轉移發生時徵收資本所得税。  

第四種也是許多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就是徵收遺產税或繼承税。另外有些國家開徵贈與税作為補充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