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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車那個輪胎好

法律1.81W
超載車那個輪胎好
警車追趕超載車輛導致超載車輛人員傷亡法律如何判定
警車追趕和攔截超載車輛,造成超載車輛人員傷亡的處理方法,在交通法規和其它法規上,並沒有獨立的條款。但是,警車追趕和攔截超載車輛,造成超載車輛人員傷亡,同樣適用現行法律法規的基本立法理念:即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侵犯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可見,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一、警車的執法人員,是否是法定的執法主體,如果是法定的執法主體,則有權利追趕和攔截超載貨車,並對超載貨車進行處罰。二、警車在追趕攔截貨車時,有無過錯,如:在超越貨車時強行拐逼而導致貨車受到撞擊或者翻車而死亡,如果有過錯,就要負相應的過錯責任。三、警車如果沒有過錯,只是貨車因為在逃脱過程中超速、駕駛不當而造成事故死亡的,警車則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