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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導遊工傷認定

法律2.85W
國家旅遊局導遊工傷認定
導遊帶團期間工傷認定後應由哪方理賠

在分清楚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之後,明確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屬於哪一種關係後才能找到直接責任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導遊是導遊服務公司的註冊導遊,受導遊服務公司的委派給旅行社帶團,出了工傷事故誰負責?答案是導遊服務公司負責,為啥呢?咱先來説法律關係,導遊和導遊服務公司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導遊給導遊服務公司每年交一定的管理費,接受導遊服務公司的管理,接受導遊服務公司的委派給其他旅行社帶團,這樣來就形成的一種特殊的勞動關係(不是勞務關係),工資的給負方式是約定式的提成方式。


導遊服務公司和旅行社的法律關係是,導遊公司給旅行社提供勞務輸出,向旅行社借出導遊員進行帶團活動,導遊作為導遊服務公司的生產資料和員工,為導遊服務公司創造利潤,旅行社給導遊公司支付使用導遊的一切費用。所以説導遊公司和旅行社是一種商業關係,導遊和旅行社是一種借用的勞務關係。這一點分清楚之後,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出了工傷事故,當然就應該是導遊公司來承擔責任,導遊公司在承擔責任之後可以向旅行社索賠侵權損失。


2.導遊未通過導遊公司的委派給旅行社帶團並且在導遊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情況的工傷責任人屬於旅行社,旅行社必須為導遊的工傷負責。


理由是導遊和旅行社存在零時的勞務關係,所以旅行社應該負責。


旅行社不負責的常見理由是:導遊不是我的員工,沒有給導遊買保險等。這些理由不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導遊有兩種維權方式:


1)先進行工傷索賠(必選)


2)進行人生損害索賠(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法律概念)(可選)。


3.導遊未通過導遊公司的委派給旅行社帶團並且但是導遊公司知情的情況下。這種情況的工傷責任人屬於導遊公司,導遊公司必須為導遊的工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