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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一年能保留工作嗎

法律1.93W
緩刑一年能保留工作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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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能保留工作嗎

您好,關於“緩刑一年能保留工作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只要被判處刑罰,即可開除,不能保留工作.實踐中,緩期執行的情況,要看單位的態度了。如果想不要他了,就可以借這個理由開除;如果覺得他平時還不錯,或本着對他、對社會負責,可以繼續留用。

根據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 人民共和 國監察部 第18號令頒佈、9月1日實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資料拓展:

根據1999年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覆函》(以下簡稱《覆函》)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緩刑的,如果安排了臨時工作,可以按照緩刑前基本工資額的60%發給生活費;緩刑期滿後可以分配正式工作;緩刑期滿後達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重新確定的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