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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訴離婚

法律1.35W
民事申訴離婚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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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的民事申訴法院能改判嗎

你好,已瞭解了你所説的關於離婚的民事申訴法院能改判嗎這個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是不能申請再審的。但如果只涉及財產問題,可以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二條
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裁定再審;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