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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保護的利弊

法律1.81W
專利保護的利弊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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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增資的利弊有哪些


2006年1月1日新修訂後的《公司法》明確規定:知識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經國家權威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後用作公司註冊資本金。自此,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軟件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業祕密等在內的無形資產都可以直接用來投資融資,出資比例最高可以達到70%(目前,許多省已經100%)。

專利評估是指對專利權人獲得的專利技術進行評估,確定其在一節點的價值。

將專利技術進行無形資產評估值合理量化主要有以下幾點好處:

1、可以利用它來吸引投資、將知識產權資本化、增資擴股、或作價入股

2、可利用無形資產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質押貸款、工商註冊、許可使用、轉讓、租賃承包、清算拍賣等

3、提高品牌知名度,展示企業實力;使企業與國際標準接軌,進而打入國際市場的需要

4、保護知識產權的需要。為企業打假、侵權提供索賠依據

5、通過評估,可以摸清家底,為經營者管理提供更詳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