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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轉賬給他人是否是詐騙

法律1.65W
自願轉賬給他人是否是詐騙
自願轉賬給他人是否是詐騙
自願轉賬給他人不算詐騙。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是在受人矇蔽的的情況下自願轉賬給他人的,則算詐騙。
一、詐騙處罰標準:
1、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構成犯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詐騙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