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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有權利管民事糾紛嗎

法律1.72W
派出所有權利管民事糾紛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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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有權定性案子嗎

沒有。犯罪定性由法院定。定罪的主體是人民法院。定罪權是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權的重要內容之一。侵害法益的行為是定罪的客體,因而只有對行為才能認定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一條對第一審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作出判決、裁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按照審理認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