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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能夠成立的主要條件一般有哪些

法律2.58W
要約能夠成立的主要條件一般有哪些
要約能夠成立的主要條件一般有哪些
1、內容具體確定。包括:
(1)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項要約,可以由任何一方當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但是,發出要約的人必須是特定的,即人們能夠確定發出要約的是誰。只有這樣,受要約人才能對之承諾。
(2)要約的內容必須包括足以決定合同內容的主要條款,因為訂約當事人雙方就合同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約既然是訂立合同的提議,就須包括能夠足以決定合同主要條款的內容。
2、要約必須表明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即要約必須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當事人發出要約,是為了與對方訂立合同,要約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將這一意願表示出來。凡不以訂立合同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構成要約。要約人以何種方式發出要約,一般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口頭形式,即要約人以直接對話或者電話等方式向對方提出要約,這種形式,主要用於即時清結的合同。另一種是書面形式,即要約人採用交換信函、電報、電傳和傳真等文字形式向對方提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