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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誤工費

法律2.93W
甘肅省誤工費
甘肅省交通肇事誤工費賠償標準怎樣規定的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1)、居民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3.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076.1元/年


2)、居民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659.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8029.7元/年


以上數據來源於2017年甘肅省國民經濟和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具體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鑑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我國相關的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者,應積極得賠償這類受害者的實際誤工費用。根據這類相關的規定,相關的誤工費用的賠償是根據實際受害者的實際損失,保護這類人的合法權益。受害者應積極的手機相關的證據,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