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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需要什麼證據

法律1.32W
故意傷害罪,需要什麼證據
起訴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需要什麼樣的證據
你好,關於故意傷害需要什麼樣的證據的問題,解釋如下:

(一)犯罪構成要件方面需要證實的事實1,在犯罪主體方面必需證實:(1)假如系輕傷害,犯罪嫌疑人應為已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天然人;(2)假如系重傷害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應為已滿 14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天然人。

2,在犯罪主觀方面,必需證實:(1)犯罪嫌疑人具有傷害被害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身體受到傷害的結果,並且但願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2)假如系傷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具有傷害的故意,但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是一種過失或者意料之外的主觀心態;(3)犯罪的念頭可以有多種多樣,但應查清。

3,在犯罪客觀方面,必需證實:(1)具有非法侵害被害人身體健康的行為;(2)對被害人身體的傷害達到法定危害程度,包括輕傷害,重傷害或者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3)犯罪嫌疑人的傷害行為與被害人的傷害後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4,在犯罪客體方面,必需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即對被害人完整的人體組織或者正常的器官功能的非法損害。

(二)法定量刑情節方面需要證實的事實1,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法定從重,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好比,是否屬於未成年人,或者是否屬於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脅從犯,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累犯等情節。

2,在致人重傷的情況下,應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是否屬於特別殘忍並造成被害人嚴峻殘疾。